绍兴信封邮票 绍兴欢迎您来电咨询老式相机
老票证 民国老股票 民国单城隍庙利民调剂商店老票证老旧书 老物件如老唱机,胶木老唱片,黑胶唱片,民国时期的居住证、土地证,民国时期的典当契约、分家的文字材料、建国后的土地证等老票证,各时期宣传画,晚清,民国时期各类 工艺品,收购家庭古董旧货及家里闲置不要的老物品等。只要是老物件,我店便会以高价收购欢迎来电咨询。
长期面向浦东新区、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黄浦、卢湾、静安、宝山、闵行、嘉定、金山、松江、青浦、南汇、奉贤、崇明县等区域各类老家具、红木家具、樟木箱、老瓷器、旧书字画、老钱币、老家电等旧货服务!
周原遗址范围内发掘的三处手工业作坊遗址为我们了解西周时期手工业生产情况以及周原遗址的地位和作用了重要的。本文对周原遗址经过发掘的三处手工业作坊遗址的生产状况进行了分析。通过对云塘制骨作坊兴衰过程的考察、对齐家制玦作坊生产原料变化和李家铸铜遗址产品种类变化的分析,认为这三处手工业作坊遗址均在西周晚期偏早阶段发生了某种类型的变化。这一变化与遗址中其它类型的遗迹、遗物表现出的变化(如青铜器窖藏所反映的 家族的变化等)相吻合,说明周原社会有可能在西周晚期偏早阶段经历过一次重要的变动。4年7月至8月,清廷接连颁布两道谕旨,令铁良南下勘查江南局新厂址、清查财政及考察,这是清练处主导下筹饷练政策的一次具体实践。铁良南下行程因使命变化可分为两个阶段:阶段在江苏,清查财政与考察事并重,期间接到毋庸清查财政的谕旨;第二阶段在安徽、湖北、江西、湖南、河南五省,停止清查财政,转向事考察。5年2月,铁良回京复命,奏报了南下考察详情。铁良南下达到了预期目标:其一,练处制定了南北中三厂齐建方案,解决了工厂建设问题;其二,筹集到数额可观的练经费,催促各省执行筹饷政策;其三,迫使地方督抚遵照练处章程编练新式陆。无论是清查财政,还是考察事, 终的落脚点都在于筹饷练。铁良南下,成为练处推进筹饷练政策走向实践的关键环节,对清末事改革进程具有不容忽视的推动作用。本文在陶仓楼类型划分基础上,认为河南汉墓出土的陶仓楼至西汉晚期在豫中地区首先出现,为二层带腰檐建筑。西汉末至东汉早期此型陶仓楼向高层发展,区域由豫中扩展到豫北地区。东汉早期豫西、豫西南地区出现二层无腰檐陶仓楼。这时期河南陶仓楼数量和式样增多,分布范围广泛。东汉中期为陶仓楼繁荣期,豫北地区出现带附楼的院落式陶仓楼。东汉晚期各区域陶仓楼走向衰落。苏王墓地位于河南省焦作市温县北冷乡苏王村东, 干渠从墓地穿过,干渠占压墓地面积3万平方米。6年6-11月,原洛阳市文物工作队为配合 中线重点工程建设,在此发掘了一批宋、明时期墓葬。宋代墓葬均为砖室墓,墓室分为长方形、方形、八角形。穹隆顶为叠涩砌法,分圆形顶和覆斗形顶两种。明代墓葬从其排列位置和墓向看,多为家族墓地。分为砖券单室墓、竖穴墓道洞室墓及土坑竖穴墓,皆坐北朝南。墓地总体呈大分散、小集中的分布特点,墓葬分布于南北长2余米的范围内,少数为单独埋葬,大部分为3-5座或几十座集中埋葬。虽然出土遗物不甚丰富,但是不同的墓葬形制、葬俗较有特色。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之一。商代王都人口众多,对盐的需求量甚大,在当时生产和交通条件都不发达的情况下,单靠从商都之外运入,恐怕难以满足。今天的豫北地区在商代虽然比现在温暖湿润,生态环境良好,但仍然存在某些盐碱性土壤。因此,殷都食盐除了从山东、山西以及四川等地区输入外,普通百姓也可能就地取材,土盐,以满足自身生存的需要。9年8月焦作市文物 室相连。墓中各出土陶仓楼及其他陶器组合,对研究焦作地区汉墓分期和陶仓楼的排序具有重要的意义。红绿彩瓷是在高温烧成的白瓷上以红、绿、黄等颜料彩绘,再进行第二次低温烧彩而形成的釉上彩瓷。随着红绿彩瓷器在金代墓葬中的不断被发现,其产生于金代已成定论;金代红绿彩工艺对后世尤其是对景德镇釉上彩瓷的影响极其深远,这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重点所在。如今我们已经能够正确解释甲骨文中的大多数辞例。对于一些迄今理解尚有分歧的疑难辞例,应尽可能地通过同版或同文关系,甚至其他卜同事的关系,来思考这些疑难辞例的辞意。若卜辞辞意难以推知,可以暂从语法学等角度对卜辞中的某些疑难字作词性上的。"龙香"墨是制墨史上的一种品名,兼具政治寓意和成分构成两种含义,因而上千年来久负盛名。本文拟从历史文献角度对唐宋至明清以来"龙香"墨的命名、成分及其发展等方面进行考证,指出"龙香"墨在历史上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时期,且其屡有变动。秦公簋、秦公镈铭文中"高引又(有)"后面一字,一直以来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释,各家的看法颇有分歧。旧或释作"庆",或释作"麠"而读为"庆",或释作"麐"而没有解释说明,或释作"麐"又把它与"麟"相而读为彣,或释作"麐"而读为"灵",或释作"麐"而读为"庆"。从近些年的相关研究来看,此字释作"庆"或读作"庆"已经成为目前 为流行、被大家普遍接受的意见。本文结合语音以及秦公大墓石磬铭文中的"高阳又(有) ,四方以鼏(宓)平"一句,认为应该读作"令",训作"善",它与"高阳又(有) "的" "表示的应该是同一个词。此外还讨论了与其相关的一些铭文内容。13年江苏扬州发现的隋炀帝墓志意义重大,对确定隋炀帝的终葬时间等问题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从一始就备受学术界瞩目。发掘者先后公布了四种墓志释文,张学锋教授、气贺泽保规先生等中日学者,对释文进行了补释与商榷,并在此基础上展了论述。本文在上述三家释文的基础上了进一步补正,认为:志文第二列"太岁"以下只能容纳五个字,应该是"戊寅三月十";第三列第六字为"杨","杨州"的写法在隋唐以前并不鲜见;第六列第二字应该是"异","永异"与"苍梧"之间应该断句;第七列应该是"贞观元年";第八列是"朔十□日";第九列"塟"后两字为"炀(帝)";第十一列第五两字可能是"吴州",北周至隋初时扬州曾称吴州。通过以上补正,整理出了新的墓志释文,希望为隋炀帝墓志的进一步释读及相关研究,基础性的参考。在焦作发现的一些石刻文物中,记载了该地区历代煤炭采、煤矿矿难及相关历史人物和事迹。这些石刻文物是研究焦作煤炭发展史的重要实物。